为什么说诉讼时效是一种“不要脸”的制度。你们想想,别人欠你一笔钱,诉讼时效过了,他居然就不用还了!
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,为什么法律要设置这种违背道德诚信的制度,并美其名曰“法律不保护在权力上睡觉的人”。
研究显示,在发达国家,90%的债务人就算诉讼时效过了,他们也不会拒绝还款。因为他们有发达的征信制度,诉讼时效过了你就不还,那会严重影响你的信用!别人都知道,你这个人没诚信!你在社会就很难混!
而在中国,特别是现在经济不景气,诉讼时效过了的案件,大家都TM翻脸不认人了!基本是诉讼时效过了的案子,就开始耍赖不还钱了!笔者深深觉得该搞一个制度,把诉讼时效过了就不还钱的人都公示出来,要信用还是要还钱,让他自己选择!
因此,对于自己的债权,诉讼时效的管理十分重要,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债权债务审计,对于诉讼时效快过的债权,要采取措施延长,诉讼时效过了的债权,要想办法补救!
我想把我的债权抛弃都可以,却不能再权利上睡觉?
查阅经典教科书,对于诉讼时效存在合理性存在如下解释:
(1)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。如果权利人长期不行使权利,社会的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长期不相符合,新的社会关系难建立和确定,财产的利用和流转也会大打折扣,你对自己的权利不上心,法律也就对你不上心!
(2)避免义务人举证困难。义务人履行义务后,如果权利人又一次要求义务人履行,义务人此时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。如果要求义务人过了很多年还保存已经履行的证据,对义务人来说几乎不可能。诉讼时效制度此时就可以成为替代证据的功能:如果诉讼时效过了,即使义务人证据已经消灭,也可援引诉讼时效的抗辩权进行抗辩。
(3)减轻法院负担。一方面,诉讼时效过了的案件往往经过很多年,证据不好确认,举证也很难,案件是真是假难以判断。诉讼时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院的一些难题。
(4)稳定社会秩序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。权利人长期不行使权利,将导致权利极不稳定,并使社会上不特定的第三人对这种事实状态产生合理的信赖,并以此安排自己的计划,据此和当事人进行民事往来。如果权利人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权利,社会秩序将受到影响,交易安全将难以保障。
那么,诉讼时效过了,会产生什么效果?
第一,如果你去法院起诉,法院必须受理。
第二,如果对方对法官说,诉讼时效过了,法院一看,确实过了,那么这个官司就不用打了,诉讼时效过了的案子法院不管!
第四,如果对方没有说诉讼时效过了,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过了的规定,会支持你,你就胜诉了,诉讼时效变成执行时效,从新计算!
第五,如果对方已经还钱,又后悔的,法院不允许他反悔!
诉讼时效快到了,怎么延长?
实践中,许多人一般观念里,诉讼时效快到了,就重新签订新的借条,把旧的借条撕掉,这虽然也是一种方式,但又一定的风险。因为民间借贷中,除了借条,还需要转账记录作为证据,而新签订的借条,在时间上和转账记录对不上。
好在目前许多法院都比较认同民间的这种做法,一般以前的转账记录还是可以作为证据,但是如果双方之间还有大量的经济往来,那就很难说清楚了,容易引发纠纷。
因此,如果是个人债务,诉讼时效快到了,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措施:
第一,进行催款讨债,并保留相应的书面证据。比如短信,聊天记录,录音等,只要能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,那么诉讼时效就一直重新计算,记住一点要有书面的!口头的法院不认!
第二,比较规范的做法,通过邮政EMS邮寄催款函。写明寄件人,收件人,邮件内容是催款函,加3块钱,邮政就会把对方签收的回执返回来给你,只要你拿到这张回执,诉讼时效就从回执的时间重新计算3年!诉讼时效快到了,再发了一次,就又重新计算3年。
如果诉讼时效过了,怎么补救?
第一,和对方协商,签订还款计划。这样,诉讼时效就从新的还款期限到了之后重新开始计算。
第二,和债务人重新对账。在对账中载明,截止什么时间,对方还欠你多少钱。对账中最好也能够约定还款期限,或者对方承诺要还钱,不然在实践中有争议,有些法院认为,没有表述对方同意还款的,对方还是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已经过了。
第三,打感情牌,诱导对方表示同意还款。并进行录音或者签订备忘录,立字据等等。只要对方同意还款,那就代表他放弃诉讼时效,诉讼时效重新计算。
总之,在中国目前要靠对方主动还款是很难的,如果已经拖欠很久的债务,及时采取措施,避免诉讼时效经过,通过诉讼途径解决,才能尽快把款项收回!不只是借条,对于买卖合同货款的催收,都适用!